马芸莉,女,出生年月1977.11.1,文化程度,中专,智残3级,宝鸡市社会福利院工作。
近年来在各级政府、残联、特奥组织的领导、培养和支持、呵护下,参加和取得了以下成绩:
2002年参加陕西西安举办的全国第三届特奥会比赛,获得银牌一枚,四等奖一个;
2004年参加全国特奥运动员领袖培训班后授予“中国特奥会特奥之星”,“中国特奥运动员领袖”的称号;
2004年参加国际特奥会东亚区特奥运动员信使培训获得“国际特奥会东亚区信使”,“ 国际特奥会形象大使”的称号;
2004年带领宝鸡市区智残人组织特奥活动,组建了宝鸡市特奥活动小组,点燃了宝鸡市特奥活动之火;
2005年在宝鸡市区开展“宝鸡特奥迎新春联谊活动”,宝鸡市区“智残人游园活动”;
2005年11月9日,马芸莉在陕西省首届全省特奥运动会开幕式上,代表特奥运动员宣誓,表达了全省残疾人运动员自立、自强的信心和决心。在参赛中,夺得了2枚金牌,特奥小组6名参赛运动员也取得了5金4银5铜的好成绩。
2005年代表陕西参加“全国特奥大连田经赛”,获得金牌两枚,银牌一枚,评为优秀运动员。
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残联授予“2001—2005年全国特奥优秀运动员”奖励;
2006年代表陕西参加黑龙江哈尔滨举办的 “全国第四届特奥会”, 获得金牌两枚,银牌一枚,评为优秀运动员。
2007年代表中国参加在上海举办的“世界第12届夏季特奥会”,获得金牌两枚,银牌一枚,评为优秀运动员。在本届运动会期间,受中国残联,中国特奥的推荐参加了“国际特奥执法人员火炬跑中国长城启动仪式”,代表运动员发言;参加了中国残联在上海“学习贯彻胡总书记讲话”大会,代表运动员发言;参加了中国特奥会在北京“新闻发布会”, 代表运动员发言;参加了“联合国亚太区智残人工作研讨会”。 指定发言。当年,中宣部组织九大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。
2008年代表中国特奥会在澳门参加了东亚区特奥比赛,获得获得金牌两枚,银牌两枚,评为优秀运动员。
2008年参加中国残联五届大会,被当选为中国智协委员;
2009年被中国残联、中国人力部授予“全国自强模范”的称号;受到胡锦涛,习近平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及合影留念。
2009年参加陕西省第二届特奥会,获得获得银牌两枚,评为优秀运动员。
2010年代表东亚区和中国参加在摩洛哥古城马拉喀什举行全球特奥大会。
2010年参加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全国第五届特奥会,获得获得金牌两枚,银牌两枚,评为优秀运动员。
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残联授予“2006—2010年全国特奥优秀运动员”奖励;
此外,在日常社会活动中,经常帮助智残人及亲友做一些自己能作的事,经常带领特奥运动员写日记,自己写的日记在“中国残疾人”杂志,“中国特奥委员会”网站,“特奥东亚区”网站,都有转载。近年来受市、省、国家级各类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近百次。自己发表小片文章六片。先后被中国现代史学会、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、时代人物杂志社、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、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、“中国精神文明大典”编辑委员会等文献记载。